2016级校级优秀心理委员公示名单

发布者:乐嘉立发布时间:2018-11-27浏览次数:259

序号

学 院

姓 名

学 号

性别

岗前培训
(出勤场次/结业成绩)

工作
实绩

1

对外汉语

周月盈

160140609

5/74

优秀

2

建工

李诗诗

160154469

5/88

优秀

3

教育

汤怡然

160142099

5/79

优秀

4

教育

娜迪热·木明

160191498

5/79

优秀

5

马克思

成丽丽

160121809

5/90

优秀

6

美术

姚笑磊

160141898

5/77

优秀

7

人文

何予微

160110090

5/78

优秀

8

人文

陈心怡

160150556

5/84

优秀

9

生环

夏嘉晨

160142773

5/84

优秀

10

生环

杨琎

160152934

5/87

优秀

11

数理

徐田敏

160122023

5/74

优秀

12

数理

陈宁

160112146

5/83

优秀

13

体育

鲍军

160113331

5/71

优秀

14

外国语

钟严伶

160110967

5/88

优秀

15

谢晋

张雯静

160153572

5/78

优秀

16

信机

刘霜

160153777

5/85

优秀

17

哲法

王路遥

150150815

5/80

优秀

18

商学院

陈晓宇

160155092

5/89

优秀

19

商学院

金诗铭

160144673

5/86

优秀

  

1.选对象:2016级心理委员(已持证上岗)
2.评优标准:

1)积极参加校级及院级继续教育培训,原则上已持证上岗2年及以上。在任期间组织学院班级健心活动工作突出、特色鲜明;学院综合评定优秀。

2)原则上岗前培训考核成绩70分以上(附件22016学年岗前培训的成绩,供大家参考)。

3)按照本学院2016级心理委员总数的10%的额度推荐上报,不足1名的学院推荐1人,每所学院上限2人(即,0<学院2016级心理委员总数*10%<1.5,则上报1人;学院2016级心理委员总数*10%>1.5则上报2人)。

3.优秀心理委员名单将在咨询中心网站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乐嘉立

电话:57122546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