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学院心理辅导站公示

发布者:乐嘉立发布时间:2021-06-18浏览次数:10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的实施办法》及申报要求,经过学院自查与申报,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团队审查、实地走访与评估,以下学院获准挂牌成立心理辅导站,现予以公示。

  

人文学院

教育学院

哲学与法政学院

外国语学院

旅游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影视传媒学院

环境与地理科学学院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6月25日。

如果对公示学院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联系校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联系人:徐欣颖

    联系电话:57122546

    邮箱:xyxu@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