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下)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专题培训通知——结构式家庭治疗及其应用专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29浏览次数:796


各高校学工部/咨询中心:

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229号)精神,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将举办“结构家庭治疗及其应用” 专题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31118日(周一)至1122日(周五)

二、培训地点:桂林路100号上海师大西部香樟苑401

三、培训对象:普通高校推荐三年或以上心理咨询个案经验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家庭治疗有足够兴趣或相关训练者优先考虑。限于培训的连续性,参加过20129月结构家庭治疗培训的学员优先保证席位,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采取“示范中心”补贴与适当收费相结合的方法。参加培训学员每人缴纳20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餐饮等费用),学员报到时以校为单位统一缴纳,由“示范中心”出具报销发票;其他费用由“示范中心”补贴。

五、食宿安排:培训由“示范中心”统一提供午餐,住宿自理。

六、报到安排:请参加培训的老师于1118日(周一)上午830桂林路100号上海师大西部香樟苑401报到,并缴纳培训费用。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限收30人,每个学校限报1-2人,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将参加专题培训人员报名表以邮件方式2013116日(周三)1700前,反馈至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电子邮箱(本通知讲师简介、课程安排表、培训报名表、个案督导申请表详见上师大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官网http://xlzx.shnu.edu.cn/ 通知公告栏

2、我们将根据报名对象约定条件,并适当考虑学校分布,依报名的时间顺序进行录用,最终以通知为准,未有录用通知,恕不接待

3、参加本次培训必须确保全勤出席,不能缺席和迟到。

 

联 系 人:张华

联系电话:64322544

电子邮箱:xlzx@shnu.edu.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

 上海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区域示范中心(上海师范大学)(代章)

                                2013年10月11


附件:课程安排、讲师简介、培训报名表、个案督导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