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由上海市教委德育处立项支持、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指导管理、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承办的“遇见·照见”上海高校心理危机案例督导/研讨系列活动第二场——《医教协同多方护航学生度危机》于线上如期举行。本次活动由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大学联袂举办,特邀中南大学唐海波教授、上海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主任李正云教授、上海德济医院神经心理科主任王政科、上海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祁晶和上海大学心理辅导中心主任许静以及上海近20所高校心理咨询中心主任、专兼职心理老师等参加,上海师大心理中心主任吴燕霞主持。
活动伊始,许静、王政科、祁晶共同报告了一例因学业、毕业压力而产生自杀、伤人冲动的学生心理危机案例,分享了在上学期上海战疫的艰难时刻,心理中心果断联动精神科医生进行线上问诊,同时学校、学院、后勤部门等各方力量携手联动,推动学生赴精卫中心就医,护航学生度过危机,最终帮助学生顺利毕业就业的经验。对此案例,各位专家展开研讨,从不同视角出发,分享宝贵建议。
李正云主任首先理解校院在危机干预中的艰难,欣赏校心理中心的危机干预中的担当,感谢精卫系统专家提供多方位支持,为学院在现实帮扶中的成效点赞。同时也指出,当前疫情下的心理健康工作挑战很大,始终要保持应对危机情况的警觉性,在危机干预工作中源头管控很重要,有时解决现实问题可能是应对危机的重要环节,更需各司其职、系统联动。就此案例,李正云也提出疑问:当学生存在伤人风险时,是否可以通过警方介入的方式来推动多方系统共同应对?该问题引发与会者的讨论与思考。
唐海波教授表示,该学生的情绪问题由学业压力导致,帮助解决学生的毕业问题确实是当务之急和正确方向,可通过多方会议的形式,邀请学院、心理中心、医生、学生导师、学生等人共同参与,携手帮助学生度过学业困难,学校也确实这么做的。此外,唐海波教授根据《精神卫生法》中的相关条例,对警方何时需要介入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即:“对于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精神障碍患者,其监护人应当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若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继而,与会者就如何判定个体存在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展开进一步研讨,唐海波教授结合案例分享,个体若出现伤害自己或他人的想法、计划、准备等危机风险,或存在幻觉、妄想等症状,就需尽快就医。王政科补充强调,在评估危机风险时心理医生的重要性,警察有协助送医职责,明确了各方在危机干预中的角色与作用。各方专家专业、清晰、细致的答复,帮助老师们更好的厘清思路,在法理、学理的共同支撑下,工作更有底气,也进一步提升危机干预工作的胜任力。
遇见危转机,照见即微光。每个案例都从相遇开始,遇见带来机会,在共同联动的过程中,用多方的星星之火,成为学生至暗时刻的燎原之光,照亮心灵,驱走黑暗,迎来转机。“遇见·照见”上海高校心理危机案例督导/研讨系列活动是继上学期“听见·看见”之后,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工作,更加专业、科学、及时、有效地做好危机干预中的多方协同联动,围绕危机干预工作中的典型案例,邀请高校、医疗、法学、公安等多系统专家进行督导或研讨,上海市高校同仁参与,每月开展一场,共四个专题,以搭建学习、交流与经验借鉴的平台,提升高校心理危机应对的效能。
供稿: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