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心理情景剧的创造性发展”专题)
各高校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德〔2015〕13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5〕14号) 文件精神,将由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上海师范大学)承办“校园心理情景剧的创造性发展”心理专题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5年6月15日(周一)至6月19日(周五)
二、培训主题:校园心理情景剧的创造性发展
三、培训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香樟苑401室
四、培训对象: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老师或心理辅导员参加,接受过心理剧训练或有心理剧作品者优先考虑。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采取“示范中心”补贴与适当收费相结合的方法。参加培训学员每人缴纳20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餐饮等费用),学员报到时以校为单位统一缴纳,由“示范中心”所在学校(上海师范大学)出具报销发票;其他费用由“示范中心”补贴。
六、食宿安排:本次培训提供餐饮,不提供住宿,餐费由“示范中心”统一提供。
七、报到安排:请参加培训的老师于6月15日(周一)上午8:30到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桂林路100号)西部香樟苑401会议室报到,并缴纳培训费用。
八、注意事项:
1、基于课程性质和场地限制,本次培训限招40人(含中小学10人),我们将根据报名的时间顺序兼顾学校进行录取,请以录取通知(拟于5月28日左右发出,请留意查收)为准,未被录取者敬请期待下一期培训。
2、参加本次培训必须确保全勤出席,不能缺席和迟到。
3、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将参加专题培训的人员名单以邮件方式于2015年5月26日(周二)17:00前,反馈至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见附件:《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区域示范中心(上海师范大学)专题培训报名表》)。
联 系 人:吴燕霞 赵晓妍
联系电话:64322544
电子邮箱:xlzx@shnu.edu.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
上海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区域示范中心(上海师范大学)(代章)
2015年5月18日
附件:报名表
单位:
姓名 | 性别 | 专职心理老师/心理辅导员 | 出生年月 | 手机号码 | | 相关经验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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