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学工部/咨询中心:
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2〕29号)精神,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将举办“结构家庭治疗及其应用” 专题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3年11月18日(周一)至11月22日(周五)
二、培训地点:桂林路100号上海师大西部香樟苑401
三、培训对象:各普通高校推荐三年或以上心理咨询个案经验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家庭治疗有足够兴趣或相关训练者优先考虑。限于培训的连续性,参加过2012年9月结构家庭治疗培训的学员优先保证席位,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采取“示范中心”补贴与适当收费相结合的方法。参加培训学员每人缴纳20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餐饮等费用),学员报到时以校为单位统一缴纳,由“示范中心”出具报销发票;其他费用由“示范中心”补贴。
五、食宿安排:培训由“示范中心”统一提供午餐,住宿自理。
六、报到安排:请参加培训的老师于11月18日(周一)上午8:30到桂林路100号上海师大西部香樟苑401报到,并缴纳培训费用。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限收30人,每个学校限报1-2人,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将参加专题培训人员报名表以邮件方式于2013年11月6日(周三)17:00前,反馈至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电子邮箱(本通知及讲师简介、课程安排表、培训报名表、个案督导申请表详见上师大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官网http://xlzx.shnu.edu.cn/ “通知公告栏”)。
2、我们将根据报名对象约定条件,并适当考虑学校分布,依报名的时间顺序进行录用,最终以通知为准,未有录用通知,恕不接待。
3、参加本次培训必须确保全勤出席,不能缺席和迟到。
联 系 人:张华
联系电话:64322544
电子邮箱:xlzx@shnu.edu.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德育处
上海市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区域示范中心(上海师范大学)(代章)